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作者:美工13 日期:2017-08-21 浏览

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赣州市城乡规划局所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规划成果、建设成就展示、规划公示及查询、交流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因展馆事业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女性讲解员 4 人。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

2.普通话流利、音质好、声音响亮、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

3.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4.身高160-165cm,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有亲和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贯彻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面试、笔试与培训考核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0:20:20。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9月8日上午9:00-下午6:00(周末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一楼103办公室(赣州市章江新区兴国路15号历史文化与城市建设博物馆内,联系电话:0797-7199199,联系人:刘女士)。

报名需目测身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可在有关网站下载)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报名合格人数未达20人,将视情况减少聘用名额。

报名者需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4张;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如有相关工作经历、突出才艺和语言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明,请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面试内容为朗诵和现场模拟讲解。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约为10分钟,其中朗诵5分钟、现场模拟讲解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各项分值为:朗诵20分、现场模拟讲解40分、形象气质及举止仪表40分。面试分数按占总成绩60%的比重计算出面试成绩。

3.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下午2:30。

笔试地点: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学术报告厅。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选取考生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笔试分数按占总成绩的20%的比重计算出笔试成绩,并与其面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成绩。

4.培训及考核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选取考生进入培训、考核。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为期3-5天岗位培训,培训地点在市城展馆展厅。

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函调的形式进行政审,同时对考生的培训成果进行打分。考核分数按其占总成绩20%的比重计算出考核成绩,最终产生考生总成绩。

5.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即考试成绩加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的空缺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聘用人员的性质与待遇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体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是非事业编制的讲解员职位,聘用期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3年聘用期满后,若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人事关系由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

工资薪酬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试用期1500元、正式聘用1950元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正式聘用后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保险及发放津补贴。

三、本公告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负责解释。

附: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