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招聘顶岗教学人员公告
作者:推广17 日期:2017-10-18 浏览


为解决章贡区各学校教师临时短缺,保障师资力量,决定通过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我公司公开招聘一批顶岗教学人员,到章贡区中小学校从事教学服务。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顶岗教学人员285,具体招聘指标视报名情况和章贡区各学校教师缺额情况再行确定。

二、招聘学科

1、中学: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计算机、音乐、体育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

3、特教:特殊教育

4、幼儿园:幼儿教师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条件。
3.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条件
1.初中:专业对口,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小学:专业对口,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幼儿园:专业对口,取得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幼教毕业的,须取得教师资格;其它专业毕业的,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前教育、幼师、幼教教师资格证。
4.特教:专业对口,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关于招聘对象和招聘步骤
分三步骤进行并面向三类人进行招聘:
1、第一步:面向章贡区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中现有顶岗教学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本人提出报名申请,所在顶岗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工作提出考核意见,能胜任教育教学的,经区教育局复审无疑义后,免试聘用。
2、第二步:面向现有顶岗人员招聘后,缺额部分面向参加了2017年章贡区教师招聘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总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由未录用考生本人提出报名申请,经区教育局复审无疑义后,免试聘用。如同一学科报名人数超过缺额数,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聘用。
3、第三步:面向未录用考生招聘后,缺额部分面向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进行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免试优先聘用,如同一学科报名人数超过缺额数,按报名先后秩序聘用。对其他毕业生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

六、招聘方式

(一)顶岗教师

符合条件的顶岗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工作提出考核意见,能胜任教育教学的,由章贡区教育局复审无疑义后,由我公司免试聘用。

(二)毕业生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由我公司免试聘用,其他学历毕业生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方式。

七、招聘程序

()顶岗教师

1、学校报名

(1)时间:10月18日至25日

(2)地点:章贡区各学校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现有顶岗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

学校按要求审核、提出意见后,将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统一报章贡区教育局党政办。

2、章贡区教育局复审

(1)时间:1028

(2)地点:区教育局党政办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现有顶岗教师申请表(见附件1)。

3.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复审通过的顶岗教学人员与我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毕业生

1.报名

(1)时间:1018日至28

(2)地点: 赣州市青年路26号吉祥花园B402室民兴公司

(3)应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②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2)

2.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和章贡区教师缺额情况另行制定考试试题,考试具体时间将于(10)月(30)日左右在人事人才网发布,请有关考生及时查阅。

3.体检

按岗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学科末位入闱者分数并列,则一并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与本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定为我公司安排到章贡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顶岗教学人员,聘用期限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

八、岗位安排

已聘用的顶岗教师和毕业生由本公司根据章贡区教育局提供的教学岗位,按岗位进行调配。因体检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从该岗位未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九、基本待遇

一、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
1.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
2.绩效考核奖:人均每月500元

3.依据《社会保险法》,为顶岗教学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缴费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需单位负担的由本公司负责,需个人负担的由本公司在顶岗教学人员基本工资中统一扣除后,由本公司统一办理。

十、违规处理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合同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十一、咨询电话0797-8224800 0797-8199685



附件:


1. 现有顶岗教师申请表


2. 毕业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