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赣州人事人才网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日期:2017-12-21 浏览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8名。全部为编制外临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占编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道德素质;

2.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政历不清楚或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根据有关规定不宜聘用或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人社大楼三楼313),联系电话:0797-6608506。

3.报名应提供的材料:(1)报名表(打印);(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3)近期免冠一寸同版证件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现场经资格审查合格方为报名成功。

(三)专业测试(视报名情况而定)。由区人社局组织,依据工作岗位要求和有关标准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超过合格线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测试时间、地点另定。

(四)面试。经资格审查和专业测试后,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如达不到3:1且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可进行面试(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五)体检。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名次,一并入闱体检。若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1800元/月,其他待遇参照招聘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赣州市南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797-6605416

赣州市南康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797-6615956

赣州市南康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0797-6625029


附件:

1.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

2.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