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1名。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男性,原则上55周岁以内(即196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南康户口,在城区居住。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1)有违法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4)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二、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22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同时享受职工体检、工会福利、正常工资增长、年终奖励等。
三、岗位要求
1.工作地点:南康区纪委西楼(泰康西路120号、老汽车站对面)
2.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
3.岗位职责:负责院内安全保卫、车辆秩序停放工作;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区纪委办公室(区党政大楼8楼0809室,联系人:王主任 0797—6605170)报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安排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休检通过即可上岗。
一旦招聘指标完成,将不再受理其他人员报名。
南康区纪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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