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公司招聘公告
作者:赣州人事人才网 来源:赣州人事人才网 日期:2020-02-26 浏览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评审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公司评审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3名评审人员(造价师或造价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责任心强,能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工程管理类;

4、工作经验:

造价师: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年限5年以上(2015年3月1日以前注册); 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造价工作经验(获取大学毕业证书后且2012年3月1日前开始参与工程造价工作);

造价员:取得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且年限5年以上(2015年3月1日以前取得);具有6年以上的工程造价工作经验(获取大学毕业证书后且2014年3月1日前开始参与工程造价工作);

5、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责任心;遵纪守法,社会关系清楚。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投递至邮箱(3513316377@qq.com)。联系人:张玉华  联系电话:0797-8160062。

3、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个人简历(含主要从业情况说明)、工作经历证明(正式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凭证);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⑤ 《报名表》(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www.gkdw.gov.cn)、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www.gzkfq.gov.cn)、赣州市人才网(www.0797rs.com)下载)⑥承诺书(扫描件与原件相符的承诺)

报名人员在在考试前(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将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证件复印件提交至评审中心309室。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笔试。

5、如成功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公开网(www.gkdw.gov.cn)、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www.gzkfq.gov.cn)发布核减的招聘计划数的公告。

(二)考试

采用先笔试后面试形式。笔试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如下: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入闱的体检人选在相应网站(同前)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主要考察思想品行、日常表现、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政审。是否递补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研究决定。

(五)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网站(同前)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公司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并办理入职手续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或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该岗位公开招聘总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程序重新确定拟聘用人选。是否递补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研究决定。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按评审服务公司薪酬制度规定核准,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五、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评审服务公司评审工作人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